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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搬家遭遇烦心事 事实证明搬家需签合同

编辑作者:上海大众搬场物流有限公司 日期:2018-01-31 13:14 浏览次数:

前几天陈女士和某搬家公司约好了以260元的价格搬家。等家具都就位以后,陈女士发现出了问题,这穿衣镜被磕掉了一角,还有一条细细的裂缝,而且卧室的门框被刮破了,大约有2厘米左右的小洞,这可是刚装修好的房子。


陈女士在搬家之前没有与搬家公司签订书面协议,也没有口头约定损毁的赔偿问题,经过消协工作人员的调解,搬家公司赔偿陈女士300元。


   陈女士要求搬家公司给予赔偿,搬家公司称磕磕碰碰在搬家中是难免的,可以给陈女士修补一下,陈女士坚持要搬家公司赔偿自己500元,自己去找人修补。双方就赔偿问题争执不下,陈女士找到滨城区消协,请求消协出面协调。


   目前搬家的投诉主要集中在东西被损坏了,家具放不到合适的位置,搬完东西又要加收楼层费等。而这些消费者事先与搬家公司大多都是口头约定,没有签订书面协议,出现纠纷后较难解决。


   为避免纠纷,使自己的利益不受损害,消协提醒消费者:为避免丢失物品,消费者应到车上检查物品是否有遗漏;要签订注有搬家时间、地点、价格的简易搬家服务合同,尤其对大件贵重商品签约时要标明价格及质量详实情况;应当尽量避免电话预约的方式,最好亲自到搬家公司面议;在遇到纠纷时,注意留下证据。在雇用搬家公司时要选择有营业执照、信誉好、有实力的搬家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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