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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物流业发展迎来良好政策环境

编辑作者:上海大众搬场物流有限公司 日期:2017-05-12 08:55 浏览次数:

8月16日,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促进物流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 《实施意见》)。目前,陕西省各级政府及物流牵头相关部门、广大物流企业正积极按照《实施意见》精神做好贯彻落实。如何准确把握贯彻好政策?为此我们走访了《实施意见》的负责人之一——陕西省发展改革委副巡视员高伏荣,就该政策出台背景、主要内容、具体贯彻实施要求等问题,请他作了详细解读。出台背景:

   高度重视,迅速反应,严谨细致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物流业调整和振兴规划的通知》 (国发〔2009〕8号)精神,制定和完善相关配套政策措施,促进物流业健康发展,经国务院同意,2011年8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促进物流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国办发 〔2011〕38号),要求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物流业的重要性,进一步完善物流业发展的政策和体制环境。陕西省政府高度重视,娄勤俭常务副省长做出重要批示,要求尽快研究制定本省的实施意见。按照娄勤俭常务副省长批示精神,陕西省发改委祝作利主任、唐从军组长对起草工作分别提出具体要求,唐从军组长牵头组织实施意见的起草工作。

   2011年9月初,陕西省发改委就开始了全省贯彻落实意见的起草工作。首先,草拟了陕西省实施意见的初步提纲,9月上旬,召开省级22个相关部门专题会议,对实施意见初步提纲进行讨论,并要求各部门按照讨论确定后的提纲内容,结合各自工作职能提出各部门具体实施意见。其次,9月中旬,陕西省发改委会同省物流与采购联合会召集省内部分物流企业,就如何贯彻落实国家出台的《关于促进物流业健康发展政策措施的意见》召开座谈会,与会企业提出许多具体的意见和建议,也一并吸收到实施意见中。第三,充分采纳各部门和有关方面意见,结合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省物流业发展现状和趋势,于10月中旬起草形成实施意见初稿,并将初稿反馈至省级有关各部门,再次书面征求意见,吸收相关部门意见建议。第四,及时将今年初,国家有关部委相继出台落实国办发38号文件的细化措施,吸收进《实施意见》中,并参考和借鉴山东、安徽等部分省市已出台的促进现代物流业发展相关政策,经多次修改完善后。今年6月底上报,经同意,陕西省政府办公厅于8月8日印发实施。主要内容:十部分二十二条,涵盖面广,针对性强《实施意见》共分为十部分二十二条。保留国家九部分内容外,结合陕西省实际增加了“全力推进制造业与物流业联动发展”部分内容。主要有:

   切实减轻物流企业负担。包括①认真实施物流业税收优惠政策。主要为国家已出台的对物流业税收优惠政策和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政策。②清理涉及物流业的各类收费,主要为涉及交通运输类收费和罚款。

   保障物流业发展用地。主要为国家意见土地政策内容。借鉴山东省促进物流业发展政策措施,增加“对纳入国家、省上物流业发展规划的物流园区、物流配送中心、为生产配套服务的仓储等物流项目用地,享受工业仓储用地政策”。

   促进物流车辆便利通行。此部分主要采纳了陕西省交通运输厅提出的意见。包括①降低物流车辆通行费用。控制收费公路规模,逐步取消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②提高通行效率。要建立大件运输联络机制。支持甩挂运输。③加快建立城市物流配送体系。

   推进物流技术创新和标准化建设。此部分内容主要来自陕西省工信厅和陕西省质监局。包括①加快推进物流业信息化。主要为国家意见相关内容,增加“加快推进西安国际港务区物联网应用示范基地”。②加强物流业标准化建设。此部分为新增内容,主要吸收了陕西省质监局相关意见。有序做好物流资源整合。包括①鼓励物流企业加强联合。增加“加大力度支持省物流集团做大做强”、“鼓励省内物流企业参与A级物流企业和物流企业信用评级认定活动,对A级物流企业设备更新改造……给予支持”。②加快物流基础设施整合。增加“加大对西安综合保税区和西咸空港物流园区建设的支持力度,促进陕西省国际物流和保税物流发展”。

   优先发展农产品物流。此部分内容主要吸收了陕西省农业厅、省商务厅、省供销社等部门的意见。包括①创新农产品流通方式。②加强农产品流通设施建设。对国家和省上相关优惠政策进行了全面梳理。③提高农产品流通效率。增加“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有关内容。

   大力推进制造业与物流业联动发展。结合本省制造业发展实际,在大量前期调研基础上,增加此部分内容。包括①鼓励融合发展。②合理布局建设生产服务型物流园区(中心)。

   加大对物流业的投入力度。①扶持重点项目建设。②拓宽物流业投融资渠道。根据2012年5月31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十二个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进入物流领域的实施意见》,增加鼓励民间资本进入省内物流领域内容。

   加快推进物流管理体制改革和服务创新。吸收了西安海关、陕西省交通运输厅、省工商局、省质监局、省统计局、省口岸办的意见。包括①加快推进物流管理体制改革,打破物流管理的条块分割。②强化行业基础工作。③着力改善通关环境。④加快物流人才培养。

   加强组织协调。明确陕西省发改委为省级牵头部门,具体组织协调国务院和陕西省政府政策的贯彻落实,督促省级相关部门抓紧出台有关政策实施细则。贯彻实施:政策支撑,措施具体,落实为要按照《实施意见》要求,陕西省发改委系统要率先做好落实工作:

   1.统筹谋划。各市要加大调研,摸清本地物流业现状,农业、工业、商贸业发展情况,研究提出符合本地实际,定位比较准确的物流业发展的总体思路和具体规划布局,明确本地物流业要做哪些工作,朝什么方向发展,从而谋划好的项目,再加大政府扶持引导和招商引资力度,促进本地物流业健康快速发展。

   2.加大宣传。积极做好物流业优惠政策宣传工作,对国家、省上促进物流业发展的税收、土地、车辆通行、资金支持等方面优惠政策,发展改革委系统要通过多种渠道进行广泛宣传。使企业该享受到的优惠都落到实处。

   3.认真做好物流政府资金项目申报。围绕重点物流园区(中心)、物流信息化、标准化,农产品物流、农产品冷链物流、制造业与物流业联动发展等《实施意见》中提出的鼓励和支持发展方向和重点,谋划好的项目,争取中省资金支持。

   4.争取市级对物流业的支持和投入力度。《实施意见》提出“各市要视财力情况,逐步设立专项资金”,这也可作为市级争取本级财政支持力度的有力依据,没有的可积极争取,不论资金规模大小,已有专项支持的可考虑适当增加力度。

   5.加强协调。各级发展改革部门要切实负起牵头部门作用。加强物流业的组织协调,通过一件件具体工作来体现牵头部门作用。在国家、省级物流业都是由发展改革委牵头,但有的市级分工中,可能将物流业由商务部门牵头负责,不要过多在乎这个,谁的工作做的多、情况了解的清,就能给领导提出积极建议,谁就有发言权。

   我们坚信,随着陕西省各级政府及物流企业对《实施意见》的认真贯彻落实,陕西省物流业将迎来一个发展的新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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